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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售烟花伤人 商家赔偿5.1万元

发布时间:2025-06-03 14:44:46 点击量:689

中国消费者报兰州讯王星明 记者徐文智)近日,所售伤人商甘肃省武威市民勤县消费者因燃放烟花受伤,烟花经过市场监管部门调查、赔偿调解,所售伤人商最终经销商一次性赔偿消费者5.1万元,烟花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签订了投诉调解书。赔偿

1月25日(正月初四)夜里11点52分,所售伤人商甘肃省武威市民勤县市场监管局12315值班电话骤然响起。烟花消费者韩某称其在民武公路旁马某经营的赔偿烟花爆竹门店购买的烟花在燃放时,发生伤人事故。所售伤人商受伤人员已送至医院处理,烟花消费者怀疑烟花有质量问题。赔偿

民勤县市场监管局立即启动12315应急预案,所售伤人商由12315中心、烟花质检股、赔偿苏武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组成应急处置调查组进行处置。接到指令后,执法人员迅速赶到投诉人家里对燃放后的烟花实体进行现场拍照、记录,并调取了监控视频。经询问伤情,投诉人称经医院诊断,伤者下唇炸裂(缝合三针),下齿门牙2颗松动,1颗断裂,右脸颊擦伤。

次日,执法人员对经销商的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查看了库存烟花爆竹批号及产地,并对同批次的烟花进行了封存。经销商提供了同批次烟花质量检验合格报告,经多方调查取证,该经销商库存烟花爆竹来源合法。经销商承认可能是在烟花运输或销售过程中,将烟花安全引线丢失,导致烟花燃放出现安全问题,造成伤人事故,经销商承担全部责任。

执法人员督查经销商先行和伤者进行协商,因伤者下唇、牙齿后期治疗补偿费用存在异议,多次沟通仍未能达成协议。执法人员走访了解伤者伤情以及后期治疗问题,并与投诉人、经销商进行了充分沟通,邀请第三方参与对烟花伤人责任认定并提出调解意见,最终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

为维护消费者权益、及时化解纠纷,执法人员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了近3小时的调解,投诉人韩某同意一次性接受经销商马某5.1万元赔偿,作为伤者的经济损失及精神赔偿。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签订了投诉调解书。双方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责任编辑:张林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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